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2022-2023学年博士科研激励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药大研函﹝2023﹞11号)要求,药物科学研究院严格审核程序,现将评选结果公示,详情请见附件:
药科院2022-2023学年博士科研激励基金评定表.xlsx
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-2022年5月16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书面反映情况,邮件发送至1620144235@cpu.edu.cn邮箱,书面材料交至江宁校区行政楼402办公室。
药物科学研究院
2023年5月10日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童家巷24号 邮编:2100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