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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2021-2022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经学生申报、学院初评,拟定推选以下2名同学至学校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学校评选,现予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3天(2022年11月15日-2022年11月17日)。
公示期内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,请实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说明反映(书面反映请交至玄武门裙楼217,邮件请发送至:1822568363@qq.com)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2021-2022学年药物科学研究院校长奖学金推选名单(1).xlsx
药物科学研究院
2022年11月15日